关于做好民主生活会、支部创新活动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12浏览:1

  宁职院党〔2011〕30号

  

各党总(直)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创先争优、三思三创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末召开各党总(直)支部民主生活会。

  同时,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也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决定开展2011年承诺总结工作、支部创新验收工作及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承诺总结工作: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明确职责、践行诺言的良好渠道,更是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对照检查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我约束、激发创先争优内在动力、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

  继2010年承诺和总结点评工作后,2011年全院所有基层党组织和绝大部分党员都继续作出公开承诺,并积极履行承诺、推动工作,初步形成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齐争先、共创优的良好氛围。近期,创先争优活动要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基础上,同时抓好以公开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委、党总(直)支部二级公开点评、群众公开评议、组织公开结果等工作。

  1、各党总(直)支部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所属党组织、党员2011年承诺和总结,接受监督,面向群众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

  2、召开专题党员会议。各党总(直)支部要对创先争优工作及承诺工作进行点评,要邀请结对的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创先争优工作及承诺工作进行点评。

  3、所有承诺工作的档案和资料要注意保管。

  请各党总(直)支部将《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党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见附件1、2)于1月14日前汇总到组织部。

  二、民主生活会及评优工作

  1、议题:

  从理想信念、学习理论、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先锋模范作用、廉政建设等几个方面作自我对照,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民主生活会内容可与党员承诺总结点评、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详见《民主评议制度》(附件3)。

  2、参加对象:

  党员民主生活会:全体在职在册党员

  各系(院)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

  学院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实施。

  3、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

  各党总(直)支部要对民主生活会予以高度重视,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领导成员和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创先争优、三思三创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种载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会风严肃认真,会中要有记录

  民主生活会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提高会议质量。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志之间开诚布公、畅所欲言,以工作为重、事业为重,增强党性,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团结,相互帮助、相互促进。

  会议要有详细的记录并进入《党总支(支部)工作手册》,于1月14日前汇总到组织部。

  (3)会后要有总结

  党员个人总结由党总(直)支部收集后备案。

  党总(直)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形成总结并进入《党总支(支部)工作手册》,于1月14日前汇总到组织部。

  4、安排:

  (1)班子民主生活会:在1月10前结束

  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文件。

  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征求群众对班子成员的意见。

  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交流,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撰写发言提纲。

  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党员民主生活会:在12月30日前结束。

  每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民主评议制度》(附件3),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对是否合格自我认定,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交流并交党支部审定。

  (3)评优:

  在总结交流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详见《党内评优各项条件》(附件4),评议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各党总(直)支部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数占党员总数的10%。

  请各党总(直)支部于1月14日前将《党员民主评议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5、6、7)汇总到组织部,由组织部递交院党委审批。

  三、支部创新验收工作

  今年3月学院继续开展了以“创先争优、三思三创”为主题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并评选出支部创新工作计划一、二、三等奖。

  根据支部创新工作安排,学院将于12月底对支部创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从获奖支部中选送优秀支部参加省高校支部建设创新奖评比。

  请各党支部作好总结,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和佐证材料汇总到组织部。

  

  联系人:邵冠灵。联系电话:1333,667547。

  

  附件:1、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

  2、党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

  3、民主评议制度

  4、党内评优各项条件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6、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7、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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