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类别:首页  党务交流
[党的基层组织] 高等学校党委的地位作用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党建工作网(党群服务网)     浏览人次:475

  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条提出:

 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高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版权所有 202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
地址: 邮编:315800 浙ICP备050145995 电话:0574-86891367 新闻热线:0574-86891375
新闻电邮:tiss@nbip.net 技术电邮:moyixn@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