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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委、二级院(系)党组织、党支部的任期分别是几年?
发布时间:2025-06-09     来源:党建工作网(党群服务网)     浏览人次:11

高校院(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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